1、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立
新中国成立以前,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在局部地区建立起来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制度被废除,但民主革命的任务尚未完成,这时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还不具备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条件。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即进人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2、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点及性质
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凝固不变的、独立的社会形态。新民主主义社会在经济上的特点,就是既有社会主义因素,又有资本主义因素。它本身具有过渡性,处在深刻的变动之中,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
3、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际步骤
第一,没收官僚资本,确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
第二,开始将资本主义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
第三,引导个体农民在土地改革后逐步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
4、资本主义工业化与社会主义工业化
从世界历史上看,主要有两条道路:一条是资本主义工业化的道路,这是欧洲各国、美国和日本走过的,而且走通了;一条是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道路,这是苏联走过的,而且也走通了。由于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促进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的优越性,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来说,通过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国家工业化,这是最好的选择。
近代以来的历史表明,资本主义工业化的道路在中国是走不通的。为了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中国必须走社会主义的道路。
5、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内容
中共中央于1953年正式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明确规定:“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6、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
第一,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力量相对来说比较强大,它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主要基础。
第二,资本主义经济力量弱小,发展困难,不可能成为中国工业起飞的基础。
第三,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保证工业发展、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一个必要条件。
第四,当时的国际环境也促使中国选择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