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失败后,孙中山为捍卫辛亥革命成果进行了一系列斗争。
(1)发动“二次革命”。为反对袁世凯刺杀宋教仁和“善后大借款”,1913年7月,李烈钩在江西湖口通电讨袁,不久黄兴在南京宣布讨袁,其他地方如上海、安徽、湖南、广东、福建等地也先后响应。
(2)组织中华革命党。1914年7月,孙中山在东京正式成立中华革命党。中华革命党坚持反对袁世凯专制统治的正确方向。
(3)发动护国战争。为反对袁世凯称帝,1915年12月25日,蔡锷宣布云南独立,护国运动爆发。1916年3月22日,袁世凯取消了帝制。
(4)发动第一次护法运动。1917年7月中旬孙中山为反对段祺瑞破坏《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拒绝恢复国会,率领部分国会议员南下广州,发动了第一次护法运动。
(5)发动第二次护法运动。1919年10月,孙中山将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1920年8月孙中山传令军陈炯明部回师广东,讨伐桂系军阀岑春煊、陆荣廷。11月,孙中山重返广东,恢复军政府,领导第二次护法战争。192年6月,陈炯明炮轰孙中山的驻地。8月9日,孙中山离开广州再赴上海。第二次护法战争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