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1947年2月28日,台湾省台北市人民为反抗国民党当局的暴政,举行大规模示威游行,遭到镇压。2月底3月初,台湾各地汉族、高山族人民纷起响应,举行起义,并攻占台中、嘉义等城市。在国民党的镇压下,3月14日,起义失败。“二二八”起义有力地显示了台湾人民反对国民党的暴虐统治,争取人民民主的革命精神。
(2)新疆“三区革命”。1944年秋,原新疆省的伊犁、塔城、阿山(今阿勒泰)3个专区的维吾尔、哈萨克等少数民族群众,为反对以军阀盛世才为代表的国民党反动派的压迫,爆发武装斗争,并于1945年建立革命政府,史称“三区革命”。国民党政府于1946年1月初与三区革命政府签订11项和平条款。但它很快就推翻和平条款,加紧镇压新疆人民的革命运动,新疆各族人民在艰苦的条件下继续坚持斗争。
(3)1947年初,内蒙古东部大部和中部部分地区获得解放。同年4月,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乌兰浩特举行,通过《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等文件。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宣告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