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自考本科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应坚持本人申请、择优推荐原则。学位申请者(每年12月份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安排在下一年申请学位者除外)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当年只有一次向学校提出学位申请的机会。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初审后向学校教务处提出推荐者名单,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安徽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审核表》一份(须经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请学位专业的本科教学计划或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计划;
3、申请人课程考试成绩一览表或学籍表和总体平均成绩;
4、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合格证明;
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实践环节)成绩;
安徽大学自考本科学士学位审核流程
1、教务处应于收到学位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对申请者的资格审查工作,做出是否同意接受申请的决定,并将结果通知推荐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其学位申请:
(1)在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
(2)未修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第一外国语;
(3)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得到证实;
(4)推荐材料不全者;
(5)其他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2、教务处负责汇总符合条件申请者的有关材料,并转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审核通过的建议名单及材料反馈给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确定学士学位授予者名单,颁发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