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按照国务院《高等教育机构设置》。自考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国家财政部、统计局、司法行政机关。国务院19个部委委托,开考了国家经济建设急需的32个专科、本科专业和中专专业,为各行业部门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
自考开始之初,部门委托开考专业仅允许本部门、本行业在职人员参加。
并采取部门、行业集体报名的方式,不接纳非部门、非行业人员报考。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
为了充分发挥自考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有的省市决定,除了一些特殊部门委托的专业,比如“公安管理学”、医学(中医学本科、临床专业)医疗和药学等相关的专业(本科、专科、护理学专业)等,需要关部门人员才可以考其他专业都不需要。举例来说,像大数地方想自考公安管理专业的同学,都不能直接参加。对于网上报考的,需要通过当地有关公安部门或院校的介绍信才能报考。在校期间,考生受委托单位管理,另外毕业证与普通专业无差别。
其他的一些专业不再受到限制。非专业人士也可报考,不需要任何介绍信之类的,只要在网上安流程报名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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