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面
应按内封面所列各项内容认真填写,院系、专业的名称应填写全称。
(二)中文题目
1、内容要求:毕业论文题目应简明扼要,应避免过宽、过大、过空,应反映出研究的范围、层次和深度,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可以根据需要使用副标题,用以补充说明论文中的特定内容。论文题目要准确反映论文的实质性主题内容,所用词语应有助于选定关键词和索引,应避免使用生僻的缩略词、字符、代号等。
2、格式要求:黑体三号字,加粗,居中,左右各缩进4字符。
(三)中文摘要
1、内容要求: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应准确概括论文的实质性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个要素,摘要不分段,不引用公式图表,不作标注,一般不超过300字。
2、格式要求:“摘 要” 黑体四号字,加粗,居中;摘要内容另起行,仿宋体五号字,行间距16磅。
(四)关键词
1、内容要求:关键词根据论文正文内容及论文主题选取,一般为3-5个。
2、格式要求:各关键词之间以分号分隔,宋体小四号字,加粗,左对齐,左缩进4字符。
(五)目录(可以不做,但建议做)
1、内容要求:按论文各级标题的层次结构加注页码,一般只列出二级到四级标题。
2、格式要求:“目录”两字字间空4个字符,黑体四号字,加粗,居中;目录中各级标题均为宋体小四号字,加粗,两端对齐,行间距20磅。
一级标题不缩进,二级标题左缩进2字符,不要列三级标题。
(六)正文
1、内容要求:
(1)段中文字:应做到内容详略得当,逻辑层次清楚,描述准确,论述有力,标点符号使用规范,无语病。
(2)标题文字:
一般按五级标题进行标注
①一级标题为“一、”、“二、”、“三、” ……;
②二级标题为“(一)”、“(二)”、“(三)” ……;
③三级标题为“1、”、“2、”、“3、” ……;
④四级标题为“(1)”、“(2)”、“(3)” ……;
⑤五级标题为“①”、“②”、“③” ……。
2、格式要求:行间距20磅
(1)段中文字:宋体小四号字。
(2)标题文字:
①一级标题:黑体四号字,加粗,居中;
②二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字,加粗,左对齐,左缩进4字符;
③三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字,左对齐,左缩进4字符;
④四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字,左对齐,左缩进4字符;
⑤五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字,左对齐,左缩进4字符;
(七)结论或结束语
1、内容要求:结论或结束语是对论文(设计)最终的、总体的结论,不是正文中各段小结的简单重复。结论应该准确、完整、明确、精练。如果不可能导出应有的结论,也可以没有结论而进行必要的讨论。可以在结论或讨论中提出建议、研究设想、改进意见、尚待解决的问题、对后续研究的设想等。
2、格式要求:“结论”或“结束语”为黑体四号字,加粗,居中;文字内容为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20磅。
(八)主要参考文献
以尾注形式列示,正文中在参考文献内容的位置做标注。标注体例为:[1]、[2]…….
作为本科毕业论文,应至少实际阅读并列有10个以上参考文献,否则不合格。
格式要求:参见《参考文献示例》见附件2)。
“主要参考文献”为黑体四号字,加粗,左对齐,左缩进4字符;中文参考文献的字体为仿宋体五号字,行间距16磅,左对齐,左缩进4字符;英文参考文献的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字体五号字,行间距16磅,左对齐,左缩进4字符。
参考文献示例(简约版)
1、著作类示例:
(独著作品示例):
作者:《作品名》,**出版社**年版,第**页。
(注意标点符号的使用,中间不空格),如:
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9页。
(合著作品示例)
崔建远、韩世远:《债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页。
(多人合著作品示例)
蔡守秋等:《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第214-216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3月第2版,第65页至第67页。
2、 论文类示例:
作者:《作品名》,《期刊名》,**年第*期。
(注意标点符号的使用,中间不空格),如:
俞荣根、刘霜:《立法助理制度述论》,《法学杂志》,2007年第2期。
3、译作类示例:
[国籍]作者:《作品名》,**译,**出版社**年版,第**页。
(注意标点符号的使用,中间不空格),如:
[英]亚当·斯密:《国富论》,唐日松等译,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224页。
4、报纸类示例:
作者:《作品名》,《报纸名》**年*月*日第*版。
如:
李希慧等:《“轻轻重重”应成为一项长期的刑事政策》,《检察日报》2005年5月26日第3版。
5、古籍类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六
6、辞书类
《牛津法律大辞典》,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8月版,第68页。
7、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惯例。英文注释体例如下:
Harold U. Faulkner, American Economic History,Harper & Brothers Pu blishers, 1960, pp.23-25.
Gavin Goh & Andreas R. Iiegler : Retrospective Remedies in the WTO after Automotive Leather,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September,2003.
8、网络类示例:
作者:《作品名》,网站名(如有的话)网址
如:
梁慧星:《关于中国物权法的起草》,北大法律信息网http:/ /article.chinalawinfo.com / article /user/article_display.asp?ArticleID=29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