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 自考法学专业论文指导、答辩须知
一、论文选题要求:
根据所学知识,联系法律实际,就法律制度、法学理论及司法实践方面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探讨。
论文题目可以参考:自考法学专业论文选题参考 。里面所列出的题目,也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自拟。
二、时间安排:
1. 2019年12月14日(8:30—16:00)请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将准备好的毕业论文考核申请表(贴上照片)和《自考法学专业论文指导记录表》(见law.ahu.edu.cn/4796/list.htm,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好“考生姓名、电话、通讯地址及论文题目”等内容)送交学校,并由我院分配指导老师,派发指导老师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收取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安徽大学磬苑校区法学院(社科A楼)一楼大厅。(邮件一律不收)。
2.2019年12月20日前,考生须将论文提纲(1000字)电子版发至指导老师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论文题目+手机号),以便老师及时修改反馈。
3.2020年1月5日前,指导教师将修改、审定后的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通过电子邮箱反馈给考生。考生根据指导教师意见,修改论文题目与论文提纲,并着手撰写论文初稿。
4.2020年1月20日前,考生将论文初稿完成,可直接与指导教师见面,听取指导教师对论文初稿的修改意见。也可通过电子邮箱发给指导老师。
5.2020年2月10日前,指导教师将论文初稿修改意见反馈给考生,考生要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地修改论文初稿。
6.2020年2月25日前,考生将修改后的论文二稿发给指导老师。
7.2020年3月10日前,指导教师将审定合格后的论文二稿发给考生,由考生形成论文完成稿一式5份,一份考生自留,另4份(装上论文封面,每份论文都要求填写指导老师姓名、考生姓名、身份证及准考证号码)于2020年3月25日前用EMS邮政特快专递(因擅自使用其他快递(含邮政小包)造成论文无法收到者后果自负)寄到: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安徽大学磬苑校区法学院(社科A楼)A303室张洁慧 收,邮编230601,电话:0551-63861289。论文成绩不及格或迟交(以邮戳为准)的论文一律不安排本次答辩。
论文封面及格式要求见law.ahu.edu.cn/4796/list.htm,
请自行下载并按格式装订论文。
8.2020年4月20日后登录安徽大学法学院网站“通知公告”(law.ahu.edu.cn/)下载答辩安排表,并熟悉各自答辩场所。论文答辩暂定于2020年4月25日、26日进行,确切时间以网站公示的答辩安排表为准。
9.答辩结束后方可返程,一周后在安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jxjy.ahu.edu.cn) “自学考试”栏中“实践成绩查询”上查询成绩(5月16日后方可在考生服务平台zk.ahzsks.cn查询到本次合格以上论文成绩)。
自考论文成绩分五等: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合格以上成绩在考生服务平台分别对应60、70、80、90。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居民身份证和自考准考证参加论文答辩。
2.本次论文指导实行全程电子化指导。考生将论文提纲电子版发给老师后,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指导老师的反馈意见,请和指导老师联系。
3.考生各次交稿日期均按所发答辩须知上规定的交稿日期按时将稿件通过电子邮箱发给自己的指导老师(邮件主题为:姓名+论文题目+手机号)。逾期收到的稿件,或未按指导老师提出修改意见修改的稿件,或多次抄袭的稿件,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论文答辩,老师有权不予指导。
4.原则上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与指导老师联系。在你发送电子邮件后,如在各指导环节规定的时间节点后仍未收到导师邮件回复的,请在工作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内发短信提醒导师。在你发送短信后,一天之内仍未收到导师的短信或邮件回复的,请在上述工作时间内电话联系导师。
5.已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如在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论文撰写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科学,有一定的新意,文笔流畅,表达清晰、格式规范;正文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
安徽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