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前2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在规定的考场、座位参加当次考试。
2、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3、考生必须携带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橡皮擦等文具参加考试。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4、考生领到答题卡后,按照笔迹采集要求,如实准确地誊抄相关内容,未按规定誊抄笔迹信息,取消成绩。
5、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区域作答,写在试卷或其他区域答案无效。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等三种情况,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7、相关政策及查分查卷等工作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门户网或各市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