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的改革之所以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是由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它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这就是说,改革并不是改变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不是改变社会制度的根本性质,不是否认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而是革除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中不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部分和环节。改革的目的是兴利除弊,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2)我国的改革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过程。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领导核心。改革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3)我国的改革必须正确处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这个党的基本路线的“两个基本点”之间的关系。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两个方面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