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论行政法律关系与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之间的联系。
【参考答案】行政法律关系是经过行政法调整后,具备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而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监督主体处于主导地位,行政主体处于受监督地位。
(2)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相对于行政主体的另一方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相对于行政主体的另一方主要是监督主体。
(3)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行为等。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
二者的联系主要体现在:
(1)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在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行政法律关系也就没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可以互相影响。一方的变化可能导致另一方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3)相对于行政主体而言,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非对等性和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中的非对等性是倒置的,这正体现了行政法的平衡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