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试述行政程序的分类及作这些分类的意义。
【参考答案】行政程序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以行政事务的法律目的和行政程序的适用范围为标准,可分为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
(2)以行政事务处理的适用频度、范围、时限和行政程序的适用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程序和具体行政程序。
(3)以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和要求为标准,可分为自由行政程序和法定行政程序。
(4)以行政事务的法律关系特点为标准,可分为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裁判程序。
(5)以行政手段的法律性质为标准,可以分为公民参政程序、统治机关相互之间的程序、行政立法程序、行政计划决定程序、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无权力性的行政决定程序、行政强制程序、对于请求权的支付交付和提供的程序、非权力性行政手段的程序、行政合同程序以及单独产生法律效果的私人的公法行为。
(6)以行政过程的法律功能为标准,可分为立案程序、调查程序、主张和立证程序、笔录或者调查书的制作程序、咨询和答复程序、合议程序、决定程序、告知程序、审查程序、信访处理程序等。
意义:为了更加深入地研究不同行政程序的不同性质及其不同作用,同时准确地判定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更好地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