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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自考《00261行政法学》常见名词解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作者:安徽自考助学网 日期:2016-03-12 点击数:

【摘要】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采取某项措施时,必须权衡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和个人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若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目标而可能采取对个人或组织权益不利的措施时,应当...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采取某项措施时,必须权衡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和个人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若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目标而可能采取对个人或组织权益不利的措施时,应当将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而且要保持二者之间适度的比例。


实体公正:就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在内容上必须达到不徇私情、不存偏见、不武断专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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