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防最高委员会的设立
国防最高委员会有两个显著的特点:
第一,集治权于一身,直接参与政府行政管理活动;
第二,不仅有统辖一切政治、军事机关的权力,而且操有国民党的最高权力,一切党的机构均受其指挥。
因此,国防最高委员会实际上是抗战期间统一党政军领导的最高权力机关。
二、军事委员会地位的提高
(1)改变领导体制。
(2)进一步扩大编制。
(3)进一步加重职权。
三、设立“民意机关”—国民参政会
1938年3月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决定正式设立国民参政会。国民参政会的决议须经国防最高会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遇有特殊紧急情况,国防最高会议主席依国防最高会议组织条例,以命令为便宜措施,而不受参政会决议的限制。
四、扩大国民政府的权力
1943年国民政府改组后,扩大了国民政府主席的职权,提高了国民政府委员会的地位,增强了行政机构运作上的效率。但同时也加强了蒋介石个人对行政活动的控制,便利了他个人的独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