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试述中华民国(护法)军政府改组后行政体制的变化。
【参考答案】军政府改组后,从体制上看,有如下变化:
(1)改大元帅制为总裁会议制。军政府设总裁会议,由总裁组成。每次会议轮流推1人为主席,未经国会议决或同意,总裁不得擅自决定内外政策和任命政务员,经半数以上议员议决可以弹劾总裁。
(2)设内阁式的政务院。政务院院长和各部部长均为政务员。政务院院长由国会选举,经总裁会议任命。政务员辅助总裁,对国会负责。
(3)设民意机关性质的参事会。由各省议会选出2人,无省议会的地区由当地法定机关选出2人组成。其职权是提出地方行政计划,以备政务院推行政务时参考。
(4)设军事委员会和参谋部。其职权是提出军事上的计划,以备军政府决策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