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勘制度:是北宋期间确立的定期勘验官员以定升迁的制度,包括勘验官员簿历文状的一系列程序,簿历文状中包括解状、举状、家状、考状等。
南面官制:是辽统治者模仿唐朝制度而设立的一套管理汉人的制度。南面官以汉人为主,但也有契丹人。
猛安谋克制:是军事编制、生产单位和地方行政机构三位一体的封建化基层组织。金朝在女真族聚居区,设猛安、谋克作为相当于州、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单位,与州县形成互不统属的两个系统。300户为一谋克,10谋克为一猛安。
勃极烈制:金太祖祖父乌古乃时形成了一个强大而持久的军事联盟,成为高居部落之上的组织形式,从此开始设官分职。所设官职都称为勃极烈。在都勃极烈下置国相,或称国论勃极烈,处于宰辅地位,在国相之下设诸勃极烈。完颜阿骨打继任都勃极烈后,把原有的部落联盟改造成国家机关,国相、诸勃极烈成为金代中央中枢决策官员,由出身宗室、地位尊贵、职务终身的数名勃极烈组成贵族会议,决定国家大事。
里甲制:是明朝对乡村的管理所采取的一种统治方法。以110户为一里,每里设里长10人,轮流为首,十年一轮,剩下100户分为十甲,各设甲首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