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最高委员会:是国民党为适应抗战和巩固统治的需要而设立的国防最高领导机关。它在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领导下,统一党政军的指挥,并代行中央政治委员会的职权。
幕僚长制:是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建立的一种机关工作制度。幕僚长指的是常务次长、秘书长、主任秘书、支部书记等着重负责事务工作的官吏。幕僚长制的核心是要幕僚长负起责任,以保障主管长官对重要政务的筹划和管理。
行政三联制:是国民政府国防最高委员会于1940年推行的旨在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项制度,即按照行政运行的程序,将一切工作过程分为计划、执行、考核三个阶段。国防最高委员会是将三者统一和联系起来的最高指挥机关。
“以党透政”:是国民党为了加强行政监督的措施之一国民党六届三中全会决议规定:凡本党决定的政策,由党部提交同级政治委员会决定后,命令从政党员于政府中制定方案,作为施政的依据,并检查其成效。同时,在民意机关和群众团体的党员中遴选若干人,组成党团,指导执行党的决议和各项方针政策。
人民委员会:人民委员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在行政组织系统中居于最高领导地位。人民委员会由主席、各人民委员、工农检查委员会主席、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等组成。人民委员会对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中央执行委员会指定的范围内颁布各种法令和条例,它有权审查、修改或停止各人民委员部所提出的法令及其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