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第一的基本的观点,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具体表现为: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3.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二、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
1.认识主体
(1)认识主体是指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承担者,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现实的、具体的人。
(2)性质和特点:首先,人作为认识主体具有自然的物质基础;其次,认识主体具有社会性;再次,认识主体具有历史性,认识主体的社会性和历史性是分不开的;最后,认识主体具有能动性,这是认识主体的突出特点。
(3)结构:认识主体分为个体、群体和人类整体诸层次。
2.认识客体
认识客体是指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构成认识客体的内容主要有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认识客体具有客观性和对象性。
3.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关系
认识的主体和客体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存在着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
(1)实践关系。这是指认识的主体与客体之间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它是主体与客体之间首要的基本的关系。
(2)认识关系。这是指认识的主体与客体之间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
(3)相互作用关系。无论是实践关系还是认识关系,都不是主体或客体各自独立进行的,而是二者相互作用的过程。
4.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认识的真正本质是在实践中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认识本质的科学揭示。
(1)唯物论的反映论与唯心论的认识论的对立。在哲学上有两条对立的认识路线:一条是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路线,一条是从感觉和思想到物的路线。前一条是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后一条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路线。
(2)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可知论和不可知论是由对思维能不能认识存在、能不能正确地认识现实世界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而划分出来的。
(3)辩证唯物论的能动的反映论与旧唯物论的机械的反映论的对立。在认识论上,唯物论都是反映论,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的唯物论的反映论是机械的。这种反映论不懂得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把主体看作单纯的有生命的存在物,离开主体的社会性、实践性和能动性去考察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对于客体,旧唯物主义把它仅仅看作消极的认识对象,完全不懂得它还是实践的对象,不能从认识主体方面去看待客体。这样认识就被理解为主体对客体的直观的照镜子式的反映。认识的过程是反映与创造的统一,这是辩证唯物论的反映论的能动性的突出表现,也是区别于机械唯物论反映论的根本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