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偏差行为的概念
所谓偏差行为,就是指在特定的社会中,社会成员不同程度地偏离或违反了既有的社会规范的行为,也被称为越轨行为、离轨行为或差异行为等。每个社会都存在一套对其社会成员行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准则,以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与社会的社会关系,指导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这就是社会规范。
二、偏差行为的类型
(一)按照偏差行为的表现方式可分为三大类型:偏差习惯、偏差心理和偏差文化。
(1)偏差习惯是指个人行为嗜好因不为社会所认可而表现出来的行为。
(2)偏差心理是指因为心理或精神的原因导致无法进行常规的社会交往或社会活动所表现出来的行为。
(3)偏差文化是指以与社会主流或主导文化所不同的文化表现出来的行为。
(二)按行为所偏离的社会行为准则的标准
以分为三种类型:违法行为、违章行为、违规行为。
(1)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条文的行为,包括犯罪和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其中,犯罪行为是指对社会具有较大危害性,且按照法律条文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2)违章行为是指违反有关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规章条例的行为。
(3)违规行为是泛指一切违反既定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的行为。
三、偏差行为的功能
(一)偏差行为的负功能
(1)干扰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2)损害个人和社会的利益。
(3)减弱他人遵从规范的意愿。
(4)破坏社会成员间的相互信任。
(二)偏差行为的正功能
(1)有助于人们进一步认识社会规范。
(2)有助于加强社会团结。
(3)有助于社会预警。
(4)有助于促进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