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赔偿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
行政赔偿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行政赔偿是国家的赔偿责任,行政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国家,而不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行政赔偿是国家对行政侵权行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3.国家赔偿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承担的赔偿责任。
4.行政赔偿是国家对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侵权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采取违法归责原则。
1.违法归责原则中的“法”是广义的法,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既包括法律、法规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也包括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2.违法既包括积极的作为性违法,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违法。
3.违法归责原则既包括法律行为违法,也包括事实行为违法。
三、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政赔偿的主体要件。
2.行政赔偿责任的行为要件。
3.行政赔偿责任的损害结果要件。
4.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