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试述行政确认与行政裁决、行政处罚的关系。
【参考答案】行政确认与行政裁决、行政处罚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它们之间的联系表现在:
(1)行政确认是前提。没有行政确认就不能进行行政法律适用活动,也就无法进行行政裁决或行政处罚,确认是后二者的依据。但裁决和处罚并非确认的必然结果。
(2)在财产权发生争议时,确认有时通过裁决来表现。如有权行政机关处理有关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本质上是确认权利,但形式上是裁决纠纷。
但三者也有明显区别:
(1)对象不同。确认的对象可以是合法或违法的行为与事实,也可以是有争议或无争议的事项;裁决的对象必须是有争议的事实;处罚的对象则必须是行政违法行为。
(2)内容不同。确认的内容是确认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法律事实等;裁决的内容是解决当事人的争议;处罚的内容是对违法相对人予以行政法律制裁。
(3)法律效果不同。确认一般不创设权利,不增加义务,不直接产生约束力与强制执行力;裁决与处罚则可以直接涉及甚至设定、增减、免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事人必须接受和履行裁决或处罚确定的内容,否则,便产生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