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试述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种类。
【参考答案】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所审查的行政争议案件的种类包括:
(1)对拘留、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和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9)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10)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