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员的录用和考核
1.“唯才是举”的选官原则。
东汉末年以后,在军阀混战、群雄逐鹿的形势下,各割据政权不得不将才能作为选拔官吏的重要标准,最典型的是曹操的“唯才是举”政策。曹操曾三下求贤令,其选官不论出身、门第,甚至在道德上也不求全责备,奉行“唯才是举”的选官原则。
2.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为门阀政治服务的选官制度。魏国建立之初,魏文帝接受陈群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其具体方法是由在中央任职的官员担任原籍地的大中正或中正,负责考察本地士人,综合他们的门第和德才定出品和状。品主要依据家世官位和资历,分为上上至下下九品,状是根据士人德才行为下的一个简短评语,品、状均呈报吏部作为政府选官依据。在九品中正制实行之初,状还受到一定重视,后来状变成具文,品成为选拔官员的唯一标准,九品中正制因而成为巩固门阀政治、阻塞寒素人才人仕的工具。
二、官员的待遇
曹魏时期以九品定官级,分一至九品共九级,南北朝时改为正从九品共十八个等级。官品代表官员的等级,并被作为领取俸禄的依据。
由于这一时期战乱频繁,社会经济遭到破坏,导致货币在流通领域中作用下降,官员俸禄支付形式又倒退以实物支付为主。如西晋官员的俸禄中就包括了米、绢、绵、钱、菜、田、杂供给、占田、职田、给力役等多种形式。可见,其俸禄结构是以实物为主,以货币作为补充,同时还存在一定的力役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