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员的选拔
隋唐时期选拔官员的途径很多,科举是其中最为主要的途径。此外,还有门荫、行伍、流外入流和进入幕府等其他途径。
1.科举制度。
(1)科举考试种类。
①常科。常科每年分科举行一次,科目有50余种,主要是明经、进士两科。
②制科。制科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科目多临时设置,平民子弟和官吏均可应试。
(2)科举考试程序。
科举考试一般经过两道考试程序。先是州考,合格者称举人,举人有资格参加礼部主持的省试。省试起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唐玄宗时改由礼部侍郎主持。
2.门荫、行伍、流外入流、幕制。
门荫是为贵族及官员子弟承袭政治特权而设置的制度。
行伍是指士卒通过积累军功而获得低级武职或勋位,然后再积功升迁为官的制度。
流外入流是指九品官以下的各种政府机构办事吏员在服务过程中积累年资,并通过考核程序迁转为正式政府官员的入仕方式。
入幕是充任藩镇幕府僚属,若得府主信任,不仅升迁快,且握有实权。
二、官员的任用
1.一般任用。
吏部铨选官员的标准有四条,称作“四制”,即所谓身、言、书、判四条标准,要求入仕者体貌丰伟、言辞大方、书法工整、判词通顺。这四条选官标准标志着铨选制度到唐朝时已趋于成熟和规范,特别是其中的“判”,更是选官授职的关键所在。
2.特殊任职。
除一般任用外,唐朝还有一种特殊任职法使职差遣。
唐朝任命某官负责处理专门事务,称为差遣。被差遣者如果是职事官,事毕即回原任。差遣可归结为“置使”和“检校”两大类。
三、官员的品阶、勋爵制度
职事官是指具有实际职务的官员,以九品定其高下,同一品级中又有正、从之分,四品及以下正从之中又分为上、下两等,故共有九品三十等。散官是相对于职事官而言的。散官具有官员身份而无实际职守,唐朝文散官因缺正一品而分为二十九等。
散官阶可以用来表示地位,还可以用来记录年资,作为给予大臣优待的标志。
勋是记功的标识,军人立功,文官积劳均可获勋位。爵,即爵位,唐爵有九等,用以优待宗室和异姓贵族。
四、官员的考课
唐朝由吏部主管考课政令。唐朝官员每年一小考,四年一大考。言亦唐朝官员考核的标准是“四善二十七最”。考核的结果是官吏升贬的基本依据。
此外,考核结果还与俸禄制度挂钩。
五、官员的待遇
唐朝官员俸禄形式有米、田两种。一唐朝官员每十天休假一天,称荀假。此外还有各种节令假、定省节、婚假、丧假、病假。
官员身体欠佳或年逾七旬可以退休,称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