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决策
宋朝决策程序基本沿袭前代,分为会议和皇帝裁决两个阶段。
会议制度发展到宋朝已十分成熟,宋朝会议制度可分为例行常朝、便殿议政和临时朝议三大类。
二、行政执行
(1)中枢机关有一套处理各类事务的严格程序,对行政执行起着规范化的作用。
(2)为保证作为行政决策结果的诏书能准确表达皇帝的真实意图,负责草诏的知制诰可在有疑问时直接要求皇帝接见,以核实宰相代宣君命时是否准确表达了皇帝的本意。
(3)由于宋朝地方实行分权制衡措施,迫使地方完全听命于中央,再加上皇帝通过一系列监督机制能较快地掌握地方政务执行情况,故宋朝各级地方政府执行政令异常的严格。
三、行政监察
宋朝为了适应君主专制集权的需要,对监察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1)台谏趋于合一。
(2)赋予台谏官以特权。
(3)轻重相制,交叉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