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员的选拔
1.科举。
宋代亦有常科、制科和武举。制科虽设而不常举行,武举历来不受人重视,故宋科举以常科为主。宋初常科每年一次,后改为三年一次。考试分为三级:一是取解式,由各州判官和录事参军主持,考取者称举人;二是省试,即礼部试,由皇帝选派官员主持;三是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殿试登第者分为五等,一、二等称“进士及第”,三等称“进士出身”,四、五等称“同进士出身”。
2.荫补、军功、流外补职、纳资入官。要荫补是为保证官员“世守禄位”的特权而设置的。
军功入仕是为军卒通过积累军功进入仕途而设置的一种选官方式。
流外补职为各级政府机构中的吏员获取官职提供了途径,但规定较严。
纳资入官为富商和地主获取官职提供了途径。
二、官员的任职
宋朝官员任用以官、职、差遣分授,其中官职仅表示地位、俸禄和荣誉的意义,并无实际职守。要有实际处理政务的权力,须另加差遣的名义,称“判”、“知”、“权知”等。这样就将官职名称和实际职权分割开来,承担实际政务者可以不受官品和资历的限制。
三、官员的考课
宋朝官员的考课内容有品德、政绩两大项。
磨勘制度是定期勘验官员以定升迁的制度,包括勘验官员簿历文状的一系列程序,簿历文状中包括解状(为选入时的证明)、举状(举荐人的推荐书)、家状(个人履历)、考状(考核记录)等。
四、官员的待遇
1.品、阶、勋、爵及附加官衔。
宋朝官品仍为九品制,每品分正、从,文职自四品起,武职从三品起又各分上下,故文职共30阶武职共32阶。
宋朝也有散官阶,以表示官员资历,在宋初无实际意义。
宋朝勋官、爵位与唐制同。宋朝还采用“功臣封号”、检校官称,道教宫观等附加官衔来表示官员的地位和功绩。
2.官员的俸禄、休假和退休。
宋朝官僚制度十分混乱,官员无实职者可以领俸,有实职者则另加钱,在物质上优待官员。宋朝官员休假、退休制度基本沿袭唐朝而有所发展。宋朝官员休假日较唐朝增加,出现以前没有的各类名目,如大臣的私祭日准假一日。为鼓励官员按时退休,自神宗以后,准许带职致仕,并对退休官员给予种种礼遇和优待,一度准予领取全俸,并设置大量宫观官安置致仕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