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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自学考试《00322中国行政史》考点串讲:辽的行政管理

作者:安徽自考助学网 日期:2016-03-18 点击数:

【摘要】一、中央政府的行政体制辽朝统治者采取了“因俗而治”的统治方法,建立起两套行政体制,即“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国制即契丹官制,统称北面官;汉制官制统称南面官。这样,在辽中央机构中形成辽汉北南两套统治体系。1.北面官制。方北面官制是辽朝...

一、中央政府的行政体制

辽朝统治者采取了“因俗而治”的统治方法,建立起两套行政体制,即“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国制即契丹官制,统称北面官;汉制官制统称南面官。这样,在辽中央机构中形成辽汉北南两套统治体系。

1.北面官制。

方北面官制是辽朝统治者为统治契丹和其他游牧族而建立的一种特殊制度。担任北面官的一般均是契丹贵族,主要是宗室和外戚。因此,北面官系统是辽政权的权力重心所在,终辽一代始终是贵族政府。

2.南面官制。

南面官制是辽统治者模仿唐朝制度而设立的套管理汉人的制度。南面官以汉人为主,但也有契丹人。南面官系统不是辽政权的权力重心所在。南面官制由于杂采了几朝制度,故其官号极为紊乱,隶属关系错综复杂,具体来说有:

(1)汉人枢密院。

(2)尚书省。

(3)中书省。

(4)门下省。

(5)翰林院。


二、地方政府的行政体制

1.五京道。

辽朝全境分为上京、中京、东京、南京、西京五道,道所设机构与宋朝路一级机构相仿,采取分权式管理方式。

2.州县制和投下军州。

南、西、东三京道为燕云地区和渤海故地,该地区保留了原有封建行政体制,实行州县二级地方行政体制。

3.部族制。

上京、中京二道是契丹等游牧族居住区域,辽代在该地区实行部族制统治。

4.招讨司、统军司。

招讨司和统军司是分布于边疆地区的军事管制机构。


三、行政运行与行政监督

1.行政决策及其方式。

在辽的政治生活中保留有许多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的遗风。辽统治者保留了浓厚的游牧生活遗风,皇帝四处游猎,其行营称捺钵,共有春、夏、秋、冬四捺钵,其中以夏、冬二捺钵最为重要夏、冬两季,皇帝即在捺钵中召集大臣议事,以决定军国大事。

辽朝行政决策中存在相当明显的氏族制度残余。这表现在:

(1)各部落酋长拥有相当大的权力,朝廷在决策时不得不考虑他们的意见。

(2)母权制的遗留。

2.行政监督。

辽朝设御史台作为中央一级的监察机构,以御史大夫为长,御史中丞为副,下设侍御史等职。辽朝地方监察官员有州刺史,五京道处置使司也有对地方官的监察之权。此外,还有皇帝临时派遣的负有某种监察职责的监察官员。

北面官系统是辽政权的重心。御史台虽在法律上拥有监察百官的权力,实际上真正纠察百官的监察机构是北面官中北、南枢密院下的中丞司。


四、行政官员的管理

1.行政官员的任用。

辽朝行政官员按其民族成分的不同,主要是由世选和科举两条途径得到任用。

契丹及其他游牧族出身的官吏主要以世选作为入仕的门径。

汉族和渤海官僚的人仕门径是通过科举。

2.行政官员的考核和升迁。

辽朝官员考核制度较为粗疏。一般是由皇帝下诏按某几个项目对官吏进行考察。考察过程由皇帝派朝廷大员到地方上进行监督,辽朝对官吏考核的标准是检验地方官是否称职,有无贪污和渎职行为。

3.行政官员的俸禄和退休。

辽圣宗统和年间以前,官吏俸禄由纳税人口直接供给,统和年间以后则改为政府统一管理。辽朝官吏到一定年龄后即可向皇帝提出退休请求,由皇帝批准方可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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