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员的选拔、任用及回避
1.官员的选拔。
(1)科举。科举仍是清政府选拔、补充官员的重要渠道,也是汉族士大夫走上仕途的最主要途径。
(2)学校。清朝学校的目的一是备科举,二是为举贡。
(3)荐举和捐纳。通过科举、举贡做官均被视为入仕正途。
(4)世职和荫叙。世职和荫叙也是清朝重要的入仕途径,这是封建特权的反映。
(5)吏道。吏员仕也是一条获得任官资格的途径。
2.官员的任用。
3.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到清朝时已发展得十分完善,分为:
(1)亲族回避。
(2)职务回避。
(3)地区回避。
二、官员的考核和升迁
清初官员的考核基本承袭明朝制度,分为考满和考察两种,后将考满、考察合为一体,形成划一的制度。清初考满方式为一年一考,三考为满。
考察与考满合为一体后,规定每三年考核一次,由吏部考功司主持。
三、官员的封爵、俸禄、休假和退休
1.封爵。
清朝封爵到乾隆年间划一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
2.俸禄。
清朝官员仍分为九品十八级,各按品级领取俸禄。清俸禄制度较明朝更为复杂,京官与外官、文官与武官均有不同的标准。雍正以后始以恩俸和养廉银作为正式俸禄的补充。
3.休假制度。
清朝官员的休假日已日趋固定,呈现出休假日和假期较为集中的趋势。此外,官员还享有探亲假、婚丧假等一系列休假待遇。
4.退休制度。
清朝退休制度也较前代更加完善。年满60岁的官员即可退休,退休官员仍名列官籍,享有免税免役特权,并有向皇帝陈诉地方政务情况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