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民党中政会的决策和国民政府的决策
南京国民政府行政决策的中心仍然是国民党中政会。中政会的决策活动一般以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主要有常会和临时会(特别会)两种。决策程序为:会前由各专门委员会就内政、外交、国防、财政、经济、法制等方面提出议案;开会时就各专门委员会所提议案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交议事项进行讨论;讨论的结果以决议的形式作出。中政会作为国民政府行政决策的发源机关,不直接发布命令和处理政务,所作决议一般直接交国民政府执行。
二、行政执行的重要措施
(1)改委员合议制为首长集权制。
(2)改良公文处理,简化施政程序。
(3)推行省府合署办公制度。
三、行政监督的发展趋势
(1)取消人民的监督。
(2)加强国民党的监督。
(3)扩大监察院的监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