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政府的行政体制
人民委员会是国家权力机关苏维埃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组织系统中居于最高领导地位。
人民委员会根据行政工作的需要和分工负责的原则,设立各种人民委员部和各种职能性的委员会,作为人民委员会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职能机关。
二、地方政府的行政体制
苏区地方行政区划的四种类型:
一是同中央政府关系密切,处于中央政府直接领导之下的。
二是受中央政府指挥,但以当地党组织和军队的领导为主的。
三是以地方党的领导为主,无省建制但又直属中央政府的苏区。
四是基本同中央政府没有联系,由地方党组织和军队按苏维埃政权原则自行组建的地方政府。
三、工农民主政权行政体制的特点
(1)采取“议行合一”的管理体制。
(2)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3)贯彻精简和效能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