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试述三司分立对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参考答案】
洪武九年,明太祖改地方权力集中的行中书省为三司分立:
(1)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布政使的职责是宣布和执行中央政令、考察官吏、掌握一省田土与户口、征收赋税。
(2)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按察司主管监察和司法,设提刑按察使为首,下设副使、佥事协助处理政务。
(3)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都司主管军政,设都指挥使为长,下设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等。明朝在地方分设三司的目的是加强中央集权,杜绝出现地方割据的可能性。三司分权鼎立,虽品秩不同,但互不统辖,分隶不同的中央机构。这一改革将元朝及明初行中省权力一分为三,三司互相牵掣,达到了集权中央的目的。
三司分立虽防止了地方专权,同时使地方省级机关的职权趋于专一化,但也出现了三司间相互掣肘以致政权机器运转失灵的弊端。针对这种情况,明朝先后设置了巡抚和总督,在分权的基础上又出现了集权的趋势。